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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爾濱市委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人
中共哈爾濱市委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人才新政30條》的通知
各區、縣(市)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辦委,市直各黨組、黨委(工委):
現將《人才新政30條》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哈爾濱市委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人才是第一資源、創新是第一動力”要求,發揮人才對驅動發展的核心作用,向選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發展,聚力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平台,為建設“六個龍江”、打造“七大都市”提供堅實人才支撐,結合哈市實際,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聚焦振興發展,大力引進急需緊缺人才
(一)支持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錨定打造“七大都市”奮斗目標,不斷加大人才引進力度,對引進符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補齊建強重點產業鏈、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團隊來哈創業的,優先配置創業要素資源,根據績效評估情況,對創業企業給予最高1000萬元獎勵。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工信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支持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持續擴大開放合作,匯聚人才建設“向北開放之都”,對在哈企事業單位等引進的海外人才入選國家級人才項目的,配套給予最高100萬元經費支持。
對在哈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世界前200名大學(學科)、國際知名科研機構副教授以上層次,以及在國際知名企業、金融機構擔任高級職務的海外人才,配套給予50萬元經費支持。
對引進的“高精尖缺”國際領軍科技人才或團隊,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三)支持高成長性企業引進人才。圍繞建設“創新引領之都”集聚人才,對“獨角獸”、“瞪羚”、專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術企業、上市及上市后備企業全職引進年薪超過50萬元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級管理人才,連續3年按照用人單位實際給付個人年薪的30%予以補貼。
﹝牽頭單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四)支持高層次人才以柔性方式來哈工作。堅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在哈企業及市縣鄉三級事業單位柔性引進的E類以上高層次人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每年在哈工作半年以上的,分時分期享受哈市全職引進同類人才政策待遇。
﹝牽頭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五)支持事業單位自主引才。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人才引進機制,分級建立“編制周轉池”,用於解決滿編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建立引才“綠色通道”,對急需緊缺的關鍵性人才可安排專編接收,首個聘期內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委編辦、市人社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六)支持社會力量開展精准引才服務。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社會中介機構等為在哈企業全職引進C、D類高層次人才的,每引進1人給予10萬元獎勵﹔全職引進A、B類高層次人才或急需緊缺人才的,每引進1人給予20萬元獎勵。
加快發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對國家級、省級、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經費支持,並每年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運營補貼,連續支持5年﹔對產業園發展貢獻突出的獨立運營商,已入統營業收入每增加1億元給予2‰的運營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積極培育高水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市級以上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新入駐機構,根據績效評估給予獎勵,並給予房租減免,即5年內前3年免收房租,后2年減半收取房租。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各區、縣(市)黨委和政府﹞
二、加強人才儲備,壯大城市持續發展力量
(七)多渠道引導高校畢業生留哈。發揮高校集聚青年人才作用,以駐哈高校為重點,面向省內外高校,每年開展春秋兩季“哈爾濱丁香人才周”千企萬崗進校園招聘活動。
建立市校聯合辦公機制,組織行業和系統主管部門與省內目標高校共同搭建高校畢業生引進平台,宣傳哈爾濱人才政策、人才需求,每年給予協同高校10萬元工作經費支持。